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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青春日记


  “哎,好想看看《何情》作者长什么样子啊!”A女生问身旁的B女生。

  “你关心人家长什么样干嘛?书写得好看就行了!”B女生白了A女生一眼。

  “喂!颜控不行啊。小说写得这么感人,要是人长得奇葩,是很让人伤感的,好不好?”

  “长相是爹妈给的。作者也不是自己想丑的啊。人不是说了,长相不行身材凑,身材不行气质凑嘛!你要相信,腹有诗书气自华!”

  “可是……我还是希望她是美女啊!颜控的人伤不起啊!”

  “网上没有她的照片吗?”

  “没有啊。连是男是女都不知道!”A女生叹了口气。“哎哎哎!开始了!”

  “……”

  这是一间古董电影院,名字非常复古,叫和平。窗帘被放下来,室内一片昏暗。大约是周末,放得又是文艺小众片,所以看的人大多是学生。听着他们叽叽喳喳地讨论原著作者,何措摇头苦笑,索性抛了粒泡泡糖进嘴里,闭上了眼睛。

  “哎!我当初也搜过《何情》作者的照片呢!”周乐乐小声说。“关于她的性别,曾经被八卦了好长一段时间呢!”

  何措默默瞅了周乐乐一眼,小声问。“你们为什么觉得她会是男的?”

  周乐乐凑到何措耳边,别别扭扭地扫了她一眼。“你真的想知道吗?”

  何措点点头。她是真的很好奇啊,为毛线大家会觉得她是男的?!

  “因为她写的那啥很man!恩!很男人的性感!”

  “咳咳……”何措脸红了,差点把泡泡糖吞进肚子里去,为了防止自己成为史上第一只被泡泡糖噎死的人,何措索性把泡泡糖吐到纸巾上包起来扔到垃圾袋里。缓了口气,方无奈道。“周乐乐你赢了!你是人才,姐服了U!”

  她要怎么告诉这朵奇葩,她不会写那啥,然后她比较喜欢看男频小说啊,然后就那个啥嘛……那个啥地照葫芦画了个瓢嘛……何措画圈圈,她崩溃了!

  “话说,如果《何情》作者是男的,我就去追他!”一颗爆米花抛进嘴里,周乐乐笑眯眯道。

  “噗……咳咳……”

  “从现在开始到电影结束,周乐乐你不要再跟我说一个字!”她要去面壁思过,她真的这么彪悍么?她自己觉得写得还是蛮哀婉动人的啊,怎么到了这群姑娘眼里就成了man?man!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里,man措彻底挺尸了,任周乐乐怎么戳她,都没反应……直到电影放到女主生命垂危,请求主治医生让她再去看男主一眼,医生问她:“明明知道他已经不爱你了,你干嘛还要为他作践自己?”

  女主说。“因为他爱过我。是我黑暗生命里唯一的星光。你不会知道的,当一个人习惯了独自行动于黑夜,突然有一束光照亮她,并且告诉她,允许你拥有我。她会有多震撼。世间最大的痛苦,不是得不到。而是得到再失去。他离开以后,我才明白这个道理。我宁愿他从未出现,我到死都一无所有。可他出现了,像阳光驱散阴霾,照亮我的天空……我为他向命运投降了。然而,梦醒后,更加一无所有……可是,心里却那么快乐……就像站在悬崖边跳《睡美人》,希望与绝望同在!”

  何措这才缓缓睁开眼睛,一张放大的脸出现在她面前。女孩唇角的笑靥,眼里的光彩,泛着点点红晕的桃腮,潋滟那张于晨曦里苍白得近乎透明的脸。

  然后,何措听见医生说。“你确定他爱你,而不是一开始就若有所图。”

  然后,何措听见她说。“我确定啊。你知道吗?冬天的时候,每天早晨我醒来,我的脚都被他抱在怀里。”

  然后,何措听见医生说。“如果你不能走不出别人过去对你的好,那么你就会变成一只蜜蜂。蜇一下他,反而了了自己的性命。你确定你要去蜇他一下?今天是他的婚礼。”

  何措闭上眼睛。医生冷酷的话语却像一把刀刺入她的心脏。虽然这些话都是从她的脑子里出来的,可她每次听到都会难受到无法呼吸……就像,她昨晚又看了一遍以前给某人写的日记,酸甜苦辣塞满胃,心里满满的,软软的,恍恍惚惚的……

  那是一本厚厚的属于青春的图文并茂的日记本,是她从自己的床底找到的。第一次打开泛黄的纸张散发出夹杂着霉味的古香。

  那本日记把旧时光里的爱情姑娘对某人的点点滴滴的欢喜和忧伤毫无保留地展现在她的面前,当然也记录了她是如何追到他的?采取的是最笨的蹲点办法……

  那时的她得知廖可的男朋友顾翰跟他是一个舍友的,便厚脸皮赖着她,一起去参加他们的集体活动。

  偶然看见他在广溪湿地公园跑步看书,她便每周雷打不动跑去采风。天知道,大冬天,采毛线的风啊?她冻得手指都伸不出来……

  后来又看见他居然也住在锦绣湖,更巧的是还在她家对门,瞬间脑袋就冒出了几个大字:“天上真的会掉情哥哥!”,心跳笨咚奔咚跳得那个乱啊……

  再一听廖可提及顾翰说他来学校了,好像要去图书馆还书。还说,他以前很喜欢在四楼报刊室看书……她立马抓了本书塞书包跑去,打算碰碰运气。天知道,她带来的居然是最让她头疼的Java,而紧张的她居然脑抽地对满室的报刊杂志视若无睹,死啃Java,啃着啃着就着了……醒来,居然有他在对面!想到他是计算机系的大才子,如此好的搭讪机会,怎么能不用呢?何况老妈都说过了,好男人手快有手慢无!

  然后,他们就熟悉了起来。有一次,又在食堂遇见他,她一听他声音就知道他感冒了,想到每次她生病,妈妈就会给她煮加糖的白粥喝。说不清为什么,从来不进厨房的她,第一次进了厨房,给他做了一碗甜甜的粥,送到他宿舍。也是那次,她发现他笑起来的样子特别好看。清俊的脸,真心笑的时候非常孩子气,右嘴角边有浅浅的酒窝。

  再后来,她听顾翰说,他常常熬夜加班,非常拼命,不注意休息。自认为俩人已经非常熟了,她便常去敲他的公寓门,给他介绍她的金帝。拉他一起遛金帝,晒阳光,促进钙吸收。

  ……

  从日记里,也可以看出当年的她,因为他的出现,说了无数厚脸皮的话,比如她居然在日记里写道:“今天我发现秦墨整个人的第一次都是我的。真的好幸福哦~哎呀,好囧,我居然当着他的面,说出来了!”原来,她也像周乐乐一样有口速快于脑速的时候呐!

  ……

  自然,那时的她也为他做了好多好多傻事,比如大下雨的天,跑了好多条街,转遍了能找到的商场,只为可以买到一条能陪上他气质的生日礼物。一不小心踩进水坑……瞬间那只鞋子吸饱了水……于是,一无所获的她就那样惨兮兮回到学校,在宿舍楼下看到等他的她,居然还好意思扁嘴,觉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而他还嘲笑她:“你这么笨?我到底是怎么被你追上的?”

  对啊。她当时是怎么追到他的呢?真的是因为日记里她断断续续写的那些刻意的交会吗?

  每次她看着那些囧萌囧萌的少女心事,看着看着就对着一边的配图,某人的或沉静或微笑的侧脸出了神……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素描已经如此出神入化了……以至于回来在机场看到他的第一眼,她就认出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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