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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


  马儿停在一处古朴雅致的宅子前,苏木兰难以置信道:“郡王爷的宅子难道不应该是金碧辉煌、雕梁画栋吗?”

  林致远冷眼道:“难道在你眼中本郡王是如暴发户一般的俗人吗?”

  周管家迎上前恭敬行礼。

  林致远道:“周管家,这位是我朋友……无名姑娘,这几天她就住在这里,您安排一下。”

  苏木兰欣然接受无名氏这个称呼,颔首道:“周管家,麻烦您。”

  进入府宅她四下环顾,她道:“你这宅子中的景致好像与昆嵛山中有些相似。”

  “我常常会怀念昆嵛山中悠然岁月,但俗事缠身不能常常回去,方才建了这个宅子”,长安城虽繁华,但是他更爱宁静悠远的山中岁月。

  “我可记得你曾经对昆嵛山有诸多不满,不是嫌弃用具粗鄙,便是嫌弃饭菜简陋”,她回想往事,点点滴滴皆有趣味。

  林致远剑眉轻挑,抬手轻戳她的眉心道:“傻丫头你怎么总是记这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我说过的好话你倒是从不放在心上!”

  苏木兰重重打开林致远的手,嗔道:“不要总戳我,而且也不许再叫我傻丫头了!以前咱们之间哪里说过什么好话,成天尽是赌气斗嘴、打架嘻闹。只是没有想到,郡王你竟会在我逃婚之时伸出援助之手,若此次能够顺利脱身,我便欠你一个大大的人情,日后若有需要定竭力相助。”

  林致远轻哼一声,不满道:“如今越发小气了,难道就只算欠一个人情吗?戏文里的报恩,至少也得帮对方做三件事情。”

  苏木兰撅嘴道:“小气郡王如今越发爱斤斤计较,罢了罢了,若我此次可以顺利逃婚,一百件事也可答应你。”

  林致远嘴角不由得勾起,顺势道:“一言为定,那这人情就用一百件事来还。”

  苏木兰方知被他算计,嗔怒道:“我…我只是打个比方而已,没有你这般趁火打劫的,如此敲诈简直是土匪暴行!”

  林致远故作无辜道:“明明是你自己先说出一百件的,反倒怪起我来,如此蛮不讲理的你更像是土匪,敢问这位女土匪晚饭想吃些什么?”

  “在昆嵛山的时候你总故意说许多珍奇美味来馋我,那些我都要吃,把你这郡王府吃穷!”

  林致远笑言:“好,不把我吃穷可不许离开。”

  他依旧记得她昔日爱吃的菜,尽吩咐厨房去准备,而后带她来到书房,道:“今日那名黑脸男子的武功甚为奇特,我依稀记得在一本典籍中见到过,你帮我一起找找。”

  苏木兰不由得惊叹道:“你竟然收藏了如此多的武学典籍孤本,郡王爷果真不同凡人。”

  “这里不仅有武学典籍,还有一些医书,你平日里若是无聊便看一看解闷”,昔日昆嵛山藏书楼中,两人时常背靠背读书,她捧医典,他拿剑谱。

  “你这里为什么会有医书?…那本该不会是《素问经》孤本吧?”

  医书在高架之上,她踮起脚抬手拿时忘记肩上的伤,不小心扯动伤口,不由得疼的倒吸了一口冷气。

  林致远忙关切道:“伤口怎么样了?我刚刚已经让佣人去请大夫了,应该很快就会来。”

  苏木兰摆手道:“没事,我自己本就是大夫,而且我脉象与体质不同于常人,寻常大夫也医不了我。”

  “你如今还需要像曾经那样喝许多药吗?”,她所受的苦,他均记在心中。

  苏木兰洒脱笑笑,道:“早已不必再喝药,常言道福祸相依,若不是小时候中过毒,我可能就不会有在南家学艺的机会,更不可能养成鸩血,百毒不侵。”

  “我把所有的医书都拿下来,你看的时候方便一些。”

  “难得你有君子之风,小时候在昆嵛山藏书阁中,你都是故意把我要看的书放在高架之上,而且还将梯子藏起来。”

  她忆起往事,笑意嫣然,他却不由心痛,深知笑靥后深藏多少苦楚。

  她的母亲早亡,父亲与后母待之甚为刻薄,五岁那年她与同父异母的妹妹一同被父亲的仇家所伤,身中剧毒,解药仅有一份,若分予两人服用皆可延缓毒发另觅解方,但其父却因偏私将所有的解药都给小女儿服用,全然不顾苏木兰生死。幸有她的舅舅宋峻霖未放弃最后一线希望,将她送入毒门南家,用以毒攻毒的疗法挽救性命。南家其实也从未疗过此毒,只能不断尝试,昔日她日日需饮至少十副药,身体时好时坏,持续近十年。

  犹记得六年前,她酒酣懵懂曾言,“我与其他人不同,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只能把每一天都当作最后一天来活,只求喜乐无憾。”

  如她这般,既简单纯粹,又洒脱通透,他怎能忘怀。

  晚膳时分,苏木兰看着满满一桌子菜诧异道:“只有我们两人吃吗,这也太多了吧。”

  “刚刚要吃穷我的豪气去哪里了,你有伤不能喝酒,吃醉虾解解馋。”

  “这么多菜哪里吃得完,如此大的排场我都不敢在你这里住了。”

  “今日是与你这个小馋猫的重逢宴,自然该丰盛一些。”

  饭罢,苏木兰忍不住打了一个哈欠。

  林致远笑言:“小懒猫,我带你回房间休息。”

  “其实我也没那么困,你刚刚不是说要查找那刀法吗,我与你一起吧。”

  “你有伤在身,逃婚路上又甚为奔波,今日早些休息便好。”

  秋夜朗朗,尽是风月,林致远辗转不成眠。

  五年前他与她不慎落入昆嵛山北冥寒潭,迷路于山涧中,入夜只能在山洞中点起篝火,紧紧依偎御寒。夜半朦胧间,他感觉到她胸前柔软,垂眼透过她微松的衣领看到那片初有起伏的雪白。

  那夜,他第一次梦遗。

  那一年,他十五,她十四。

  分隔五年中,午夜梦回总是她。

  他也曾问过自己,是因为喜欢她吗?其实他自己也并不清楚,因为对她的感情中夹杂这般欲念,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清楚爱与欲何者更多,究竟是因她而起生理反应,还是有生理反应的时候她刚好在身旁?

  读诗长干行,有两句最为难忘——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

  诗中青梅竹马的一双璧人,十四岁已成婚圆满。

  但那时的他们均懵懂,甚至如今也不明情为何物。

  深夜难眠之时,才意识到今日相逢不仅有喜,亦有忧。

  思绪如脱缰野马,今日无意中看到她胸前那抹丰腴起伏,久久挥之不去。

  她已不再是昔日那如假小子一般、与他称兄道弟的小丫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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